【中國綠色時報】國內新品種廣闊市場尚待開發
發布時間:2018-02-27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作者:曹云 字體大?。?span id="small" style="font-size: 16px">小 中 大
199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發布并施行;1999年,我國正式成為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UPOV)第39個成員,執行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1978年文本。
20年來,在新品種研發隊伍、品種權申報總量、新品種制度建設等各方面,都已取得長足發展。目前,全國累計受理林業、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權申報總量2.3萬多件。
與國外成熟、發達的新品種市場體系相比,國內新品種產業仍存在不小差距。
品種權總量少規模小
毫無疑問,判斷植物新品種產業是否發達,一個最直觀的標準就是新品種權申請、授權總量。
據UPOV代表Tomochika Motomura介紹,在UPOV成員中,2016年中國新品種權申請總量為2923件、中國籍申請者數量為2720人,兩項指標分別排在歐盟、荷蘭之后,均居第二位。
在主旨報告中,國家林業局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副主任龍三群詳細介紹了林業植物新品種發展現狀。
他說,1999年4月,國家林業局開始接受林業植物新品種權申請;截至2016年底,累計受理申請2188件,其中國內申請1808件,國外申請380件;累計授予植物新品種權1198件,其中國內申請授權1017件,國外181件。
“位居林業植物新品種授權量前四名的屬(種)依次為:薔薇屬、楊屬、山茶屬和杜鵑屬,占授權總量的比例分別為25%、10%、6%和5%。如果從2016年獲權的植物類別來看,觀賞植物位居第一,有104件,占比53%?!?/p>
在申請品種權的類別上,觀賞植物最多、比例最高,這一點與國外無異。
但是,如果對品種權申請總量進行簡單對比分析,又不難發現,國內新品種開發還相對落后。
在美國,育種強國荷蘭申請的植物專利權保護數量穩居首位。
在荷蘭國內,根據荷蘭園藝檢測總署高級顧問Kees van Ettekoven的演講報告得知,從1960年以來,總共已受理植物新品種權保護申請65673件,包括665個不同品種,其中農業和觀賞植物位居前兩名,分別有30454件和26063件。
中荷差距之大,可見一斑。
國內育種者申請品種權不積極?不想轉化應用?侵權現象時有發生?在采訪中,《中國綠色時報》記者了解到,各種因素都有。
2017年4月1日起,國家正式停征涉企植物新品種保護權收費。此前,申請費1000元,審查費2500元,第1年-第6年間每年年費1000元,第7年-第20年間每年1200元。
顯然,在新品種不能帶來穩定、持續、可觀的市場回報的情況下,育種者沒有積極性申請品種權。停征費用,或將起到積極作用。
更關鍵的因素,可能還在于市場回報。
市場推廣轉化應用難
Fairly Eye是日本繡球育種企業Sakamoto公司的明星品種,每年在公司總部所在地群馬縣生產3.5萬盆產品,每盆都獲得授權,已熱銷10年,2017年仍然是暢銷繡球產品,堪稱爆款IP。
會議期間,龍三群與記者交流時被問及,目前授權的新品種中,有沒有在應用轉化上取得成功的典范,甚至算是爆款IP的新品種?他表示,這很難說。
其實,根據記者對綠化觀賞苗木行業的了解,也許紅葉石楠沒有品種權,但的確曾經算是一個爆款IP,單品產值高達數十億元。但業內無序繁殖開發,恰恰又說明,沒有品種權的保護,品種的開發利用混亂無序,很快失去市場優勢。
在結束主旨演講后的問答環節,有人請杭州天景水生植物園主任陳煜初介紹荷花新品種在市場推廣應用方面的情況,他表示這是自己最頭痛的問題。
頭痛的絕對不只有陳煜初。新品種市場轉化應用難,應該是業內共同的心聲。
記者發現,整個會議主旨演講環節,只有一家中國企業主動談到了新品種的市場推廣應用。這就是棕櫚股份。
“目前,我國新品種推廣沒有成熟的商業模式,還處于起步階段?!弊貦吧鷳B城鎮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研發總監趙強民說。
為探索自己的四季茶花新品種的商業模式,棕櫚股份進行了有益的嘗試。
2014年,棕櫚股份先后與美國、意大利、澳大利亞等國企業達成測試推廣協議,在國外開展四季茶花的測試評估、專利申請、生產授權、市場推廣等。
“2016年4月,在第二屆新品種與新技術拍賣會上,廣州棕科園藝開發有限公司以2900萬元的報價,獲得四季茶花系列品種的全球商業開發權,開發時限10年,品種不低于50個?!壁w強民說。
2018年4月,棕櫚股份還準備舉辦盆栽茶花首發儀式。
不難看出,企業育種者在轉化應用方面的優勢。
但國內育種者、品種權人的結構與國外的完全不同,科研機構占據主體地位。
截至2016年底,累計獲得林業植物新品種權的前三名分別為:北京林業大學、中國林科院、山東林科院,分別擁有新品種權127件、84件和65件。
在與《中國綠色時報》記者場外交流時,北京植物園教授級高工郭翎認為,科研機構研發新品種,有些不是從市場出發,而是為了完成項目任務,或者獲得科研成果,有的甚至就是為了評職稱。
按記者的理解,這種現象表明,在一定程度上,國內新品種培育尚待正本清源。
如果不為市場,而為項目甚至職稱而培育新品種,當然是數量越多越好,品種的差異性可能會越來越小,新品種的市場應用價值必然大打折扣,推廣不開實屬正常。
體制建設有待更深化
“推廣越好,被侵權的可能性越大?!?/p>
“如果要保護自己的新品種,最好辦法就是不要拿出來?!?/p>
“育種者最好不斷推出更好的新品種,讓侵權者的腳步永遠無法跟上新品種研發推廣步伐?!?/p>
會議期間,《中國綠色時報》記者聽到的業內心聲可謂五花八門。
究竟如何有效保護新品種?在國內,這恐怕不是一個短時間內能夠解決的問題。畢竟,國內開展植物新品種保護不過20年,與國外不可同日而語。
美國在1930年就頒布植物專利法,規定發現或發明植物新品種并可用無性繁殖方法生產,可以獲得專利。
1963年,德國頒布種子材料法,開創性地對育種者權利進行專門保護。該模式后來又演變為以UPOV為代表的植物品種保護制度,在國際范圍內沿用至今。
日本在1947年頒布農業種子和育種法,1978年實施植物新品種保護和種子法案,1982年加入UPOV。
縱觀發達國家新品種保護歷程,法律體系不斷優化、保護執法措施持續完善,新品種的市場回報持續而穩定。
此外,歐美發達國家、日本、韓國、越南等都實施UPOV1991年文本,保護力度更大。
“1978年文本根據發布的保護名錄進行品種權保護,1991年文本則對所有種類進行保護。此外,1978年文本允許農民自繁自育,所謂的‘農民特權’在國內仍有其現實意義?!饼埲赫f。
國際社會呼吁中國加入1991年文本的呼聲甚高,中國也在積極準備中。畢竟,加大保護力度是品種權產業成熟、發達的必然要求,也是植物新品種保護的方向。
在成熟發達的新品種權市場,侵權絕對是少數現象。日本糧農研究組織種苗中心負責人Tsukasa Kawakami介紹,在日本,一項關于新品種是否被侵權的調查顯示,69%的回答為否。
針對新品種保護,日本建立了一項名為“PVP G-Mmen”的制度?!氨M管如此,品種權持有者應該自己依法保護自己的品種不受侵害,PVP G-Mmen只是一個協調者、建議者,而不是政府調查機構,也不具備執法權?!盩sukasa Kawakami說。
也許是制度不夠健全,國內新品種市場空間遠未得到開發。荷蘭育種企業每年將20%-30%的利潤用于研發,反觀國內,企業更愿意大把花錢從國外引進新品種。
“在青島港,看到整箱整箱運來國外品種,開展引種馴化。其實,很多外來品種,并不適合國內。比如一些美國紅楓品種,天牛非常嚴重,大面積引種推廣,日后與生態災難無異?!鄙綎|農業大學教授豐震說。
利用我國豐富的野生鄉土種質資源優勢,企業投入更多研發資金,培育更多新優品種,實現更大市場回報,這才是國內新品種產業發展的內在邏輯。